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核心素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政治认同:
这是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备的思想前提,要求学生热爱国家、拥护党的领导,并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道德修养:
这是立身成人之本,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尊重师长、团结友爱、诚实守信等。
法治观念:
这是行为的指引,要求学生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并具备初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健全人格:
这是身心健康的体现,要求学生具备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能够处理好人际关系,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
责任意识:
这是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内在要求,要求学生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此外,还有一些课程特定的核心素养,例如:
认知性:指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的基本概念的理解,以及道德原则和法律规定概念的吸收。
道德行为:指学生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践行这些准则。
公民参与:指学生应关注社会发展及公共政策,并参与其选择、制定和执行的过程。
社会参与:指学生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这些核心素养共同构成了道德与法治教育的主要目标,旨在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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