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六个严禁”,其核心内容在不同场景和时期有所扩展,但核心精神一致,均围绕禁止公款违规使用、奢靡享乐、利益输送等行为。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整理:
一、公款使用方面
严禁违规吃喝 禁止用公款支付私人聚餐、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小圈子”性质吃喝。
严禁公车私用
公车仅限公务使用,严禁用于探亲访友、旅游等活动,违规使用将严肃处理。
严禁突击花钱
禁止借节日、会议等名义突击发放津贴、补贴或购买礼品、消费卡等,杜绝滥发钱物。
二、奢靡享乐方面
严禁奢侈浪费
禁止公款吃喝、互送礼物,严禁借干部调动、节日等机会大摆宴席、挥霍浪费。
严禁违规旅游
除特殊公务外,严禁用公款组织或参与旅游、健身等活动,公车私用旅游将受到严查。
三、利益输送方面
严禁收送礼品礼金
禁止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禁止违规报销私人费用。
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
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防止利益冲突。
四、其他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 除法定丧葬活动外,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等名义操办宴席,严禁接受礼品礼金。 严禁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严守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值班制度、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漏岗。
五、监督与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党员干部需自觉遵守“六个严禁”,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风清气正。
以上内容综合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发布的通知,旨在通过明确禁限措施,推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