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招聘考试中,新课标相关的知识点常常被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课程目标
改变:从注重知识传授转变为强调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现在更注重让学生通过实验和探究学习,培养能力,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
课程内容
学科特点: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注重学科特点的培养,例如语文要注重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数学要注重学生的逻辑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分类:将原来的课程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音乐、美术和体育等12个学科。
教学方法
探究式学习:强调学生通过自主探究和实验来学习,激发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启发式教学:通过启发学生的思维,引导他们主动思考和解决问题。
案例式学习:通过实际案例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知识。
合作学习:通过小组讨论和合作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评价方式
多元化评价:采用课堂测试、作业评价、小组讨论、实验报告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核心素养
定义: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课程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是课程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
培养:例如,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包括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
学业质量
解释: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阶段性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反映核心素养要求。
评价:语文课程学业质量标准以核心素养为主要维度,结合课程内容,对学生语文学业成就具体表现特征的整体刻画。
学习方式
自主学习:鼓励学生自主进行实验、探究和思考,培养独立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合作学习:通过小组讨论和合作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信息技术
应用: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初步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积极尝试运用新技术和多种媒体学习语文。
这些知识点是教师招聘考试中常见的内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以便在考试中能够灵活运用。建议考生结合具体的教学案例和实践经验,深入理解和应用这些新课标的理念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