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德育素质评价成绩
累计不超过18分。
计算公式为:德育素质评价成绩 = 德育相关课程成绩(≤6分) + { [德育素质教师评议 + 德育素质学生互评] ÷ 2(≤4分) } + 德育素质奖励计分(≤8分)。
智育素质评价成绩
累计不超过60分。
计算公式为:智育素质评价成绩 = 学业相关成绩(≤60分) + 创新创业实践。
体育素质评价成绩
累计不超过8分。
计算公式为:体育素质评价成绩 = 体育课成绩(≤5分) + 课外体育活动(≤3分) + 体育竞赛成果。
美育素质评价成绩
累计不超过8分。
计算公式为:美育素质评价成绩 = 美育相关课程成绩(≤8分)。
劳动教育素质评价成绩
累计不超过6分。
计算公式为:劳动教育素质评价成绩 = 劳动相关课程成绩(≤6分)。
扣分项
由书院结合日常管理记实,汇总后形成扣分项。
最终结果 =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 扣分项。
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
分值共计10分。
根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中记录的学生在校期间受处分情况进行扣分,扣完后剩余的分数即为道德与法治科目综合素质评价得分。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
评价由学校组织评分专家组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赋分。
总分300分,占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的40%。
新高考综合分
综合分 = 高考总分 × 60% +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 40%。
中考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例如7:3的比例,即综合素质评价满分162分。
这些计算方法涵盖了不同教育阶段的评价标准和比例,具体应用时需要根据所在地区和学校的具体规定进行调整。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