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课标理念的教学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充分发挥师生双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引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并创设有利于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环境。应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教师还需确立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生需求的语文教育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创造性地使用教材,积极开发、合理利用课程资源,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和现代教育技术。
教学中努力体现语文课程的实践性和综合性
教师应改进课堂教学,综合考虑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综合,注重听说读写之间的有机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整合,统筹安排教学活动,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重视学生的读书、写作、口语交际、信息搜索等语文实践活动,提倡多读多写,改变机械、粗糙、繁琐的作业方式,让学生在语文实践中学习语文,学会学习。善于通过专题学习等方式沟通课堂内外,增加学生语文实践的机会,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等教育资源,开展综合性学习活动,拓宽学生的学习空间。
重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
教师应从培养核心素养出发,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文化自信。例如,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通过诵读儿歌、传统节日习俗等活动,让学生在感受文化的同时,理解语言文字的运用,达到立德树人的育人目标。
立足核心素养,彰显教学目标以文化人的育人导向
教师应准确理解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语文教学的育人价值,突出文以载道、以文化人,把立德树人作为语文教学的根本任务,清晰、明确地体现教学目标的育人立意。引导学生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过程中,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体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深厚的文化底蕴,增强文化自信。
开展素养导向的教学,促进学思结合,着力实现“教—学—评”的一致性
教师应开展素养导向的教学,促进学思结合,着力实现“教—学—评”的一致性。这意味着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应围绕核心素养展开,确保教学活动能够有效促进学生的核心素养发展。
这些建议旨在通过语文教学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提升,同时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正确导向,以文化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