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诠释与下定义是两种不同的说明方法,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定义完整性要求
下定义 必须完整揭示概念的全部本质特征,且定义对象与外延完全一致。例如:“水是没有颜色、无气味、无味道的透明液体”,通过“透明液体”(属概念)与“其他液体”(种差)的界定,完整表达了水的本质属性。
作诠释
只需揭示概念的部分本质特征,解释对象与外延可不一致。例如:“雪是在云中形成的固态降水物”,侧重描述雪的形成过程而非其本质属性,属于对现象的说明而非定义。
二、表达形式与语言特点
下定义
采用判断句式,强调准确性和概括性。例如:“统筹方法是一种安排工作进程的数学方法”,通过“数学方法”(种差)明确其本质属性。
作诠释
可能用多种句式,语言更通俗易懂,常带有描述性。例如:“人是能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级动物”,通过功能描述阐释人的本质特征。
三、内容侧重点
下定义
聚焦事物的本质属性,如“肥料是能促进植物生长的物质”,直接揭示其核心功能。
作诠释
侧重外观、性质或特征,如“杂文是文艺性的议论文”,描述其文体特征而非本质定义。
四、说明对象与内容的可交换性
下定义: 对象与内容可互换,例如“统筹方法是一种数学方法”与“数学方法是一种统筹方法”意义相同。 作诠释
五、科学性与严谨性
下定义需遵循“种差+属概念”的逻辑结构,具有严格性;
作诠释因侧重非本质特征,语言相对灵活,科学性较低。
总结:下定义是严格界定概念本质的逻辑表述,而作诠释是对事物特征的解释性说明。两者在完整性、形式、内容侧重点及科学性上存在明显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