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卓在《三国演义》中揽大权的过程可概括为以下关键步骤:
掌握军权
通过指使吕布杀死执金吾丁原并吞并其部队,董卓初步掌控了洛阳的军事力量。
政治操控
以“清奸秽”为名,董卓接受何进以圣旨名义进京讨伐宦官的请求,实则借机进京。他迫使汉灵帝下诏罢免司空刘弘,废黜少帝刘辩,立陈留王刘协为帝(即汉献帝)。
独揽朝政
董卓自任相国、太师,实际掌握朝政大权。他任免官员、改革政治体制,甚至纵容士兵抢劫王室宗族、豪门高官,暴虐统治引发民怨。
权力巩固与暴政
为进一步巩固权力,董卓迁都长安,焚烧洛阳宫殿,挖掘历代帝王陵墓掠夺宝物。其残暴手段导致朝政混乱,群雄割据局面加速形成。
结局
由于其暴虐统治,最终引发司徒王允等权臣联合讨伐,吕布在王允的挑拨下弑父杀兄,董卓政权随之崩溃。
董卓揽大权的过程体现了东汉末年权臣篡权与政治腐败的恶性循环,为后续军阀混战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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