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试用期考核表的单位鉴定意见是对干部试用期内表现的总体评价,主要由所在单位领导进行填写。具体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业绩:
对干部在试用期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取得的成绩等方面进行评价。
工作态度:
对干部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评价。
业务能力:
对干部的专业技能水平、业务知识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职业操守:
对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以上几个方面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不同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填写完毕后,单位领导需要在干部试用期考核表上签字并盖章,以证明这是单位针对干部在试用期内表现的鉴定意见。最终,干部试用期考核表需要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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