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秋毫,现代汉语中常用来形容 人目光敏锐,能够洞察一切细微之处。这个成语源自古代,最早见于《孟子·梁惠王上》,原文是“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视力好到能够看清秋天鸟兽新长的细毛,那么他就能看清非常微小的事物,甚至看不见整车的柴火。后来,这个成语被引申为形容人不仅观察力极强,而且能够洞察事理,明辨是非。
在现代社会, 明察秋毫这个成语常用于赞扬那些具有高度观察力和洞察力的人,无论是在科学研究、技术分析、工作管理还是日常生活中,他们都能够注意到那些常人容易忽略的细节,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例如,在公安刑侦工作中,警察可能需要明察秋毫,才能找出案件的真相;在企业管理中,领导者需要明察秋毫,才能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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