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是:
剥皮:
由脊椎下刀,将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分开皮肤与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撕开。也有将人埋在土里,只露出头部,在头顶割十字,灌水银使皮肤与肌肉分离的方法。
腰斩:
将人从中间切开,由于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不会立即死亡,需经过一段时间才会因失血过多而亡。
车裂:
又称五马分尸,将犯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匹马上,驱赶马匹向不同方向奔跑,将身体撕裂。
凌迟:
又称千刀万剐,是在人活着且意识清醒的状态下,刽子手一刀一刀割肉,直到受刑者痛苦而死。
俱五刑:
包括砍头、刖刑、割手、挖眼、割耳等,通常是在杀死犯人后进行的综合刑罚。
烹煮:
将犯人投入大锅中煮,通常称为“请君入瓮”。
宫刑:
对男性进行去势,破坏其生殖器官。
刖刑:
砍去犯人的脚。
插针:
将针插入犯人的身体,造成极度痛苦。
活埋:
将犯人埋入土中,仅露出头部,使其窒息而死。
这些刑罚主要用于满清大屠杀,尤其是对汉、蒙及其他南方民族,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充分展现了古代统治者的残酷和野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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