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的相关流程,个人提取档案需满足以下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
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调档函:
由原单位或接收单位(如人才中心、职介中心)开具的正式调档文件。
- 身份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辅助材料 (视情况提供) - 劳动合同/用工备案/社保证明:
部分情况下需提供。
- 离职证明:若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
二、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至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部前台窗口提交。
材料审核
- 工作人员将核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包括调档函、身份证件及辅助材料。
费用缴纳
- 根据规定缴纳档案提取或复印费用(具体以当时政策为准)。
档案领取
- 完成审核后,档案将通过公对公邮政机要通道转递至指定单位,个人无法直接领取。
三、注意事项
档案保管期限
- 个人档案通常需在原单位或接收单位保管,若超过3年可能被转为“死档”。若档案长期滞留个人手中,需主动转交。
特殊情况处理
- 委托他人提取: 需提供委托人单位出具的提档函、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 单位提取
档案密封要求 - 提取时档案需密封完好,若发现破损需重新密封或更换档案袋。
四、补充说明
档案存放地点:
大学生毕业后档案一般存放在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工作后通常转移至工作单位或人社局。
政策咨询:若材料不齐全或流程有疑问,可拨打福田区政务热线83456510咨询。
以上流程及材料均依据福田区最新政策整理,具体以实际办理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