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方式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录取类型和培养目标进行选择,具体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统分(统招)
定义
由国家下拨专项经费,毕业生在就业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培养单位。
适用对象
普通考生或专项计划考生(如专项奖学金、公费师范生)。
二、定向培养
定义
国家或单位委托高校培养,毕业生需按协议到指定单位工作,服务期通常为2-3年。
适用对象
企业委托高校、政府项目或特殊领域需求人才。
三、自费
定义
学生自行承担学费,培养经费由个人或单位资助,毕业后自主择业。
适用对象
部分奖学金获得者、企业赞助或个人承担学费的考生。
四、委托培养
定义
高校受用人单位委托,按协议培养人才,毕业生直接进入委托单位工作。
适用对象
企业、政府机构或社会团体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
填写注意事项
学历层次与形式匹配
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需分别选择学术型/专业型,且培养方式需与学位类型一致。
特殊类型考生需特别注意
- 自筹经费:需在录取时确认是否为自筹项目;
- 定向培养:需确认服务期及单位要求;
- 委托培养:需明确委托单位及协议条款。
表格填写规范
以学校提供的制式表格为准,一般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型等维度进行分类。
建议考生在填报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或咨询导师,确保选择与自身录取类型和职业规划相符的培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