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三年重新认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企业需要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知识产权:
企业需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或并购等方式获得对主产品发挥核心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科技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研发费用比例:
最近3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符合规定,具体比例为:
境内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60%;
若最近1年收入小于5000万,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
若最近1年收入在5000万至2亿之间,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4%;
若最近1年收入大于2亿,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3%。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无重大违法行为: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重新认定时间:
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重新认定,否则资格将自行失效。
符合认定条件:
企业需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信部等相关部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其他条件:
企业还需具备该行业技术水平要求、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历史研发投入占营业额比例不低于8%、在同行业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或创新性、市场潜力较大等条件。
建议企业在重新认定前,仔细研究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明,确保符合所有条件,以提高重新认定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