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德大良斗官的典故涉及一位明朝时期的顺德大良贪腐县官及其儿子。这位县官因贪赃枉法、收受贿赂而臭名昭著,他在大良当官八年,敛财购置了数十亩田地。晚年,他喜得一子,觉得其子名字与三国时期蜀汉后主刘禅(阿斗)相似,于是也将其子命名为“阿斗”。家中奴婢和镇上居民因此敬称其为“斗官”,简称“大良斗官”。
斗官从小娇生惯养,长大后行为放荡,沉迷于吃喝嫖赌。他仗着父亲的权势,调戏妇女,捉弄乡民,称霸一方。贪官对其行为无可奈何,直至临终前,他叮嘱儿子“房产田地千万不要卖,要记住:穷思想,饿思量”。然而,斗官并未听从父亲的遗言,继续挥霍无度,最终家财散尽,穷困潦倒。
此外,关于斗官的饮食喜好,也有一段佳话。他酷爱吃鲫鱼,但鲫鱼多刺,每次都让丫环帮他剔除。顺德人据此研究出不用吐刺的“斗官鲫鱼”。
这个典故反映了清朝时期顺德地区的社会风貌和官场腐败,也展示了斗官这一特殊身份的兴衰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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