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的意思是 雷声来得非常快,连捂耳朵都来不及,比喻来势凶猛,使人来不及防备。这个成语出自《六韬·龙韬·军势》,原文是“疾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瞑目”,用以形容行动或事件的突然性和迅猛性,使人无法及时应对。
需要注意的是,“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和“掩耳盗铃”是两个不同的成语。“掩耳盗铃”意思是自欺欺人,比喻自己欺骗自己,明明掩盖不住的事情还想方设法地掩盖,并以为可以欺骗他人,最终却只是欺骗了自己。而“迅雷不及掩耳”则单纯形容速度极快,雷声大到连捂耳朵都来不及。
因此,在使用这个成语时,应注意其正确的含义和用法,避免与“掩耳盗铃”混淆。例如,在描述事物发展迅速、突然而来时,可以使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描述自欺欺人的行为时,则应使用“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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