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八妇女节期间国企慰问女职工的规定,综合相关政策和实践案例,主要说明如下:
一、禁止发放现金或实物福利
现金与实物限制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工会经费使用原则,三八妇女节不属于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如春节、中秋等),因此 不得以现金、购物卡、礼品、聚餐等形式发放节日慰问金或实物
。
特殊群体专项关怀
若存在困难女职工、患病女性(如“两癌”患者)或基层女性工作者,可提供专项慰问物资或健康援助,但需通过工会经费列支。
二、允许通过工会活动表达关怀
合规活动形式
可组织座谈会、健康讲座、文体活动(如插花、手作体验)或表彰大会等,赠送符合规定的慰问品,如洗护用品、鲜花、生活必需品等。
经费列支要求
所有活动支出必须通过工会经费列支,不得使用行政经费或公款。部分地区(如新疆)对慰问品有金额上限(如2000元/年),但仅限法定节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工资支付: 女职工享受半天假期时,单位应照常支付工资,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地区差异
综上,国企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应遵循“合规活动+专项关怀”的原则,既体现对女职工的尊重与关怀,又符合相关财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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