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签证单的签字要求,综合相关规范及流程说明如下:
一、签字主体与职责
建设单位 作为工程项目的发起方,需对签证内容进行最终审批,确保符合项目整体预算和合同条款。
监理单位
负责现场工程量的初步审核,确认签证事项属于合同范围且工程量合理,签署专业意见后提交甲方。
施工单位
需在监理确认后,由现场负责人或施工员签字,表明具体施工内容及费用申请。
二、签字流程与规范
施工单位提交
施工单位需在收到监理指令后7日内填写完整签证单,包括工程名称、内容、原因、工程量、单价及金额等。
监理现场确认
监理单位现场核实工程量及真实性,若确认无误则签署“上报工程量等情况属实,具体费用请甲方核定”的意见。
建设单位审批
甲方项目负责人在收到签证报告后48小时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认可。
签字格式要求
- 施工单位: 签章+现场负责人签字+日期 - 监理单位
- 建设单位:签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
- 其他情况:若涉及设计变更等特殊类型,需附加设计单位意见。
三、注意事项
签字真实性:
需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确保清晰可辨,避免涂改。
信息完整性:
除基本签字外,需完整填写工作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信息。
争议处理:
若签证内容存在争议,需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
四、附件要求
附上工程变更预算书(如需);
签字页需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通过以上流程和规范,可确保工程签证单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降低工程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