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在处理有开票和不开票的收入报税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收入性质
确认不开票收入的性质,如劳务报酬、服务费、培训费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不开票收入的性质和税法规定,选择合适的纳税方式(征收率为3%的简易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计算应纳税额。
抄税报税
使用开票软件进行上报汇总,确保金税盘中的数据正确无误。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抄税报税,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将无法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
填写申报表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将季度销售额填报至“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次(若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
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
将不含税未开票收入一并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或5%征收率)”栏次。
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计算出的应纳税额,通过税务局网站进行缴纳,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的缴纳方式。
清卡
在征期范围内(一般为每月15号之前)进行清卡操作,确保金税设备中的数据准确无误。
保存记录
对未开具发票的销售业务进行台账记录,便于日后税务检查和再开发票冲抵。
建议:
小规模纳税人应定期整理和备份相关财务记录,确保在税务检查时能够迅速提供准确的信息。
由于税法规定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最新的税务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报流程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