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是一句流传甚广的汉语俗语,其含义和背景如下:
一、基本含义
字面解释 - “天作孽,犹可恕”:
指自然灾害或天灾人祸虽令人痛苦,但尚可通过避灾、抗灾等手段缓解或逃避。 - “人作孽,不可活”:强调个人因自身过错(如犯罪、恶行)引发的灾难无法逃避,必须承担后果。
核心思想 该句体现了“天道轮回”与“因果报应”的哲学观,即自然规律造成的灾害尚可规避,但人为因素导致的灾难则需自行承担。
二、出处与原文
文献依据:
该句出自《尚书·太甲》,原文为:“予小子不明于德,自厎不类。欲败度,纵败礼,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意为“我年少不明德行,行为乖张,欲败坏礼制,加速灾祸降临。天灾虽可避免,自招的灾祸却无法逃脱”)。
三、相关辨析
常见误区:部分资料误将“自作孽”写为“自作孽”,实际应为“自作孽,不可逭”(“逭”指逃脱,而非“违”)。
近义表达:与“咎由自取”“自取灭亡”“罪有应得”等成语含义相近,均强调因果报应。
四、现实意义
道德警示:
提醒人们自律的重要性,善行可获福报,恶行终将自食恶果。
处世哲学:
倡导顺应自然规律,避免因过度干预或鲁莽行为引发不可控后果。
综上,该句通过对比“天灾”与“人祸”,传递了“顺应自然”与“自我救赎”的辩证思想,是中华文化中关于责任与宿命的重要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