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师德师风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师义务与职业道德规范
全体教师应自觉履行教师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治教。
教师应以身作则,树立“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参与社会活动,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教学管理与行为规范
教师应严格遵守办公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和教学“六认真”等管理制度。
禁止教师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吸烟,严谨治学,不弄虚作假。
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教学教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师德师风考核与奖惩
师德师风及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与评优晋职、职称评定等挂钩,实行阶段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违反规定的教师将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等处理,并可能面临经济处罚。
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师德先进教师,并进行表彰。
培训与学习
学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进行师德培训,教师需有听课笔记和自学笔记。
教师必须参加各种形式的师德培训,履行各自职责,并建立师德培训记录档案及考勤表。
监督与举报
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箱”,广泛听取学生、家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对教师师德的鉴定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测评、家长测评、教师互评和教师自评等。
组织领导与评价方法
成立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小组,由校党政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学年末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总结一年来的成绩和进步,并进行师德师风考核,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
这些管理办法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化的措施,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