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假报道类
《“煤矿村”致信市长求教“石头上种田” 湖南涟源市湄江镇塞海村报道称村干部与煤矿存在利益链导致生态破坏,但经核实存在数据造假和利益交换行为,记者在稿件发布前曾与中间人讨价还价。
《医院专家号,得了什么“病”?》系列报道
深圳商报记者未采访当事人就发表《医院喊冤:我们“被加价”》等文章,混淆专家费与挂号费概念,误导公众。
酉阳产业发展失实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酉阳:桃花源的产业新定位》一文,未核实信息就将酉阳县未来5年目标作为2012年目标,造成严重失实。
二、利益冲突与敲诈勒索类
李静敲诈合水县政府
《西部时报》记者李静以征地补偿问题为要挟,先后向合水县政府、庆城县政府及施工方敲诈13万元未遂,并索要金项链、高档衬衫等财物。
张家口日报社强制摊派任务
张家口日报社以文件形式向员工强制摊派《张家口晚报》发行任务,将采编与经营人员混合管理,违反新闻行业规定。
郭海文拆迁报道敲诈
原《今日信息报》记者郭海文接受村民委托收取“办事费”,并刊发《沙中村民何时能拿到征地补偿款?》等报道,涉嫌利益输送。
三、经营采编不分类
中国改革报记者王清机违规收费
王清机以“质量监督跟踪单位”名义向食品企业收取公告费、医院宣传费,中国改革报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黑龙江晨报编造假新闻
穆棱市电视台记者编造《老汉旅店见网友,一开门傻了——“跟我开房的咋是儿媳妇”》等假新闻,黑龙江晨报被责令整改并处罚。
四、其他违规行为
信息泄露事件: 某电视台在报道案件时公开涉案人员个人信息,引发安全隐患。 恶意炒作
这些案例反映了部分媒体及从业人员在职业操守、真实性原则和法律意识方面的缺失,需引起行业和社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