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评定等次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一、考核等次分类
优秀 工作成绩突出,达到优秀水平,为单位作出重大贡献,通常在考核中占比不超过20%。
称职
基本满足岗位职责要求,工作表现稳定,能完成既定任务。
基本称职
工作表现基本满足要求,但存在一定不足,需改进工作质量。
不称职
无法完成岗位职责,工作态度消极或存在重大失误,可能面临调岗、降级或解聘。
二、考核要素与流程
考核要素: 主要考核德(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能(工作能力)、勤(工作态度)、绩(工作实绩)、廉(廉洁自律)。 考核流程
三、其他说明
优秀等次比例:通常控制在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调整至25%。
等级差异:需注意领导职务等级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专业技术类等级等区分。
以上分类和流程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执行,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或部门略有差异。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