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在《煎饼侠》中的票房分成情况,存在不同的说法:
影院和发行方拿走60%,制作方和发行方拿走40% 。如果按照这个分账比例,大鹏作为制作方,理论上可以分到40%的票房收入。大鹏自己表示分不到钱
。大鹏本人曾透露,他并没有从《煎饼侠》的票房中获得任何分红,甚至他的工资只有5000元。
大鹏的母亲询问票房分成。大鹏的母亲曾问他,《煎饼侠》的10亿票房中他分到了多少,大鹏叹气并表示自己分不到钱。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理论上: 大鹏作为制作方,可以分到《煎饼侠》票房的40%。 实际情况
因此,尽管大鹏在《煎饼侠》中担任了导演和制作人的角色,但他并没有从该电影的票房中获得显著的经济回报。具体的分账情况可能只有相关方知晓,而大鹏本人和他的母亲都曾表示他分到的金额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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