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音乐器分类法的分类依据是 乐器的制作材料,将乐器分为以下八类:
金类
由青铜等金属制成,主要用于打击乐器,代表乐器有钟、编钟、铙、钹等。
石类
以石灰石、玉石等石材制成,多为打击乐器,代表乐器有磬、玉磬等。
土类
陶土或土坯制成,如埙、缶等,属于打击乐器。
革类
以皮革或动物皮毛制成,代表乐器有鼓、瑟、胡琴等。
丝类
弦乐器,以蚕丝为弦,代表乐器有琴、筝、琵琶等。
竹类
用竹子制成,代表乐器有笛子、箫、笙等。
匏类
以葫芦等植物制成,代表乐器有竽、笙、葫芦丝等。
木类
木制乐器,如柷、鼓等。
补充说明
八音分类法是古代中国最早的乐器分类体系,始于周朝,主要用于礼乐制度。- 不同文献对具体乐器归属可能存在差异,但分类原则一致以材料为核心。通过这种分类方法,可以系统地整理和理解古代乐器的材质特性与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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