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小学户口入学条件需结合户籍、房产及居住年限等多方面因素,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入学条件
年龄要求 年龄需满6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
户籍要求
学生需具有抚顺市户籍,且户口需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簿上,形成“全家户口”。
二、房产与居住要求
房产证与户籍一致
部分学校(如北台小学、民主小学、逸夫小学、中心小学等)要求房产证与户籍地一致,且需满足5年以上居住年限。
学区房产证明
学区认定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为准,非住宅类房产(如商铺)通常不符合入学条件。
三、其他入学材料
必备证件
需提供户口本、家长身份证、居住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及社区楼道卫生清理费缴纳证明。
特殊情况处理
- 户口与房产不一致时,需提供当地教育局审批的迁户证明;
- 无房产的家庭需提供无房证明。
四、转学与特殊情况
跨区转学: 需向目标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及教育局审批文件; 非学区儿童入学
注意事项
不同学校具体要求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目标学校或教育局;
办理前需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入学。
以上信息综合了近年政策文件及常见问题,具体以实际操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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