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读完小学后回老家读初中的学籍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转学流程
申请与审批 学生需携带户口簿、住房证向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教务部门签字批准。若涉及跨市、县转移,需同时获得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所在教育局的审核通过。
学籍转移
- 材料准备: 需提供外地学校签发的转学证、小学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 - 办理地点
入学注册
完成学籍转移后,携带相关材料到转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入学。
二、所需材料
必备文件
- 转学证(由就读小学签发)
- 小学毕业证
- 户口簿(户籍所在地)
- 身份证
补充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外地学校同意接收函
- 原就读学校同意转出证明
- 学生档案(由原就读学校教育局档案科提取)
三、注意事项
学籍性质
学籍转移后,原学籍不会被撤销或重建,学生需在户籍所在地继续学业。
时间要求
部分地区要求在毕业学年初中入学,需提前联系转入学校并完成学籍转移。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原户籍地有空余学位,可优先安排入学;
- 民办学校毕业生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部门申请统筹安排。
建议办理前联系转入学校及户籍所在地教育局,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避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