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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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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小学三好学生评价标准主要包含思想品德、学习、身体三方面,具体如下:

一、思想品德(20%)

情感培养: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行为规范:

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综合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评价反馈:

品德行为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一致好评。

二、学习能力(30%)

学习态度:

学习兴趣广泛,初步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善于提问和探索。

学业成绩:

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通常指语文、数学两科优秀,其他科目优良)。

综合素养:

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身心健康(20%)

体质健康:

体育课成绩优良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85分及以上)。

生活习惯:

有规律的作息时间,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

心理素质:

开朗乐观,具备较强的适应能力和抗挫折能力。

其他注意事项

评选比例:市级三好学生按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比例评选,区三好为10%-20%(如海淀区15%)。

特殊群体:残疾学生需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可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评选流程:学校先进行校级评选,优秀学生推荐至区教委,最终确定市级人选。

以上标准综合自海淀区等多所学校的官方文件,具体实施时可能因区划或学校政策略有差异。